答:围绕收入、成本、工资、往来、优惠和申报六条主线,每项都要有证据、负责人和纠正期限。季度末核对:销售与申报是否一致、费用是否有履约证据、工资与扣缴是否匹配、股东往来是否清理、已享受优惠是否仍符合条件、各税种是否完税;对异常形成闭环台账。自查目标是发现真实差错并依法纠正,不是给企业打一个没有依据的"安全分";发现差错应保留真实记录,不要通过重做资料消除表面差异。业务变化时应同步更新清单,例如新增线上店铺就把平台收入与退款纳入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|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09/c5195081/content.html
政策参考: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|https://www.chinatax.gov.cn/chinatax/n810341/n810765/n3359382/201806/c3730094/content.html
答:不是。印花税针对法定列举的应税凭证征收,应按合同实际内容和税目表判断,不能只看合同标题。按印花税法,应税合同的增值税税款单独列明的不计入计税依据;混合内容、未列明金额或按实际结算的合同还需核实计税依据和申报安排。一份名为"合作协议"的文件,实际内容若属于买卖合同税目,仍应缴纳印花税;不在税目表内的合同则无需缴纳。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印花税2027年底前减半征收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|https://flk.npc.gov.cn/
政策参考: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|https://www.chinatax.gov.cn/chinatax/n810356/n3255681/c5240479/content.html
答:按税收征收管理法,滞纳税款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例如应纳税款10万元逾期一天,对应滞纳金为50元;实际起算日、截止日及假期顺延、依法批准延期等情形,应按实际缴款情况确定。申报成功和税款缴清是两件事,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也构成逾期,应及时处理。滞纳金不是全部后果,持续不缴还可能产生其他法律责任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|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09/c5195081/content.html
答:不仅交接账套,还要交接原始凭证、财务报表、申报记录、余额明细、系统权限和未完成事项。最容易遗漏的是历史纳税调整、留抵税额、可弥补亏损、未到票成本和异常事项,这些不一定在资产负债表上看得出来。建议按清单逐项签收,导出可读账套及附件,核对银行与往来余额,重设授权,并列出下一个申报期限和负责人。完成验证与移交前不要丢弃旧资料,离职人员不应继续保有账号权限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(2024年修正)|https://kjs.mof.gov.cn/zt/kjfxcgc/kjfqw/202408/t20240814_3941788.htm
政策参考:会计档案管理办法|https://www.mof.gov.cn/zcsjtsgb/gztsgb/201512/t20151211_3578376.htm
答:不能。委托记账不免除企业自身依法申报、提供真实资料及履行管理职责的义务;代理机构承担其合同约定及相应过错责任,但双方合同不能对抗法定纳税义务。建议合同中明确服务范围、申报复核、资料交接和差错处理,每月取回报表与申报回执,关键权限由企业保管。若企业向代账机构隐瞒了个人账户收款等资料,相应的申报遗漏不能全部归责于代理机构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|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09/c5195081/content.html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(2024年修正)|https://kjs.mof.gov.cn/zt/kjfxcgc/kjfqw/202408/t20240814_3941788.htm
答:先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通知来源、具体事项和反馈期限,再基于原始资料核对;风险提示不等于已经认定违法。不同通知可能是提醒、自查要求或正式检查,应明确需要提交什么,不应仓促修改账簿迎合一个未经核实的结论。核实后指定财务与业务负责人,整理所属期、交易清单、合同、开票、资金和申报差异,按要求回应。不要向不明号码发送账户密码,也不要以删除原始记录的方式应对核查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|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09/c5195081/content.html
答:可以重点检查五项:销售规模及纳税人身份变化、月末销项与进项及税款预测、申报与扣款结果、员工个税和五险一金增减员、发票信息及交付情况。在此基础上,建议每月固定一天查看五张基础报表或口径:现金收支、应收账龄、应付到期、利润变化及账面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说明,并为每项异常指定负责人和解决日期,而不是只询问"本月报税了吗"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(2024年修正)|https://kjs.mof.gov.cn/zt/kjfxcgc/kjfqw/202408/t20240814_3941788.htm
答:先核实所属年度、是否已提交成功及是否有税款未缴,再及时办理补报或其他处理。这里的"税务年报"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(常规截止为次年5月31日,以当期公告为准),与企业工商年报不同。逾期可能涉及相应责任,但不能把所有漏报都表述为必然同时产生罚款和滞纳金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|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09/c5193018/content.html
答:应按照当地规定的调整周期和流程办理,通常会有年度调整安排。按条例,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%,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缴存比例。企业应及时查看通知,核对员工工资及应申报基数;发现原申报错误需要更正的,应另外确认处理方式,不能把某两个月理解为全国固定调整窗口。
政策参考: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(2026年修订)· 国务院令第844号|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2608/content_7078477.htm
答:不能仅凭员工意愿停止依法应缴的公积金。封存有法定适用情形(如劳动关系终止、单位撤销解散等),不是"不想交就封存"。单位缴存确有困难的,按新条例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,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、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,才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,效益好转后再提高比例或补缴。单位不办理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设立账户的,新条例将罚款提高至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。
政策参考: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(2026年修订)· 国务院令第844号|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2608/content_7078477.htm
答:应及时核对漏缴月份、人员及金额,向公积金中心确认补缴流程。按条例,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,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,逾期仍不缴存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补缴后如何认定连续缴存、是否影响贷款,应单独向公积金中心核实,不能直接认定一定恢复连续,也不能认定补缴必然中断贷款资格。
政策参考: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(2026年修订)· 国务院令第844号|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2608/content_7078477.htm
答:按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2026年修订,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),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账户存储余额:支付房租;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;偿还购房贷款本息;装修自住住房;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;离休、退休;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;出境定居;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。其中退休、丧失劳动能力终止劳动关系、出境定居的,可同时注销账户;职工死亡的,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。公积金不是随时可取的普通储蓄,具体提取额度和材料按所在地公积金中心规则核实。
政策参考: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(2026年修订)· 国务院令第844号|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2608/content_7078477.htm
答:按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2026年修订),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,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,将单位缴存和代扣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至公积金专户。具体汇缴渠道按当地公积金中心要求办理,缴存前核对人员和金额,并确认到账结果。汇缴期限不应凭经验统一安排为每月10日,应以实际要求为准。
政策参考: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(2026年修订)· 国务院令第844号|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2608/content_7078477.htm
答:应按当地征缴流程申报并缴费,可以核实是否采用约定账户扣款。企业应确认缴费账户、授权协议和余额,并在操作后核对是否实际扣款成功。申报完成与款项扣缴成功是两项结果,都需要留存记录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|https://flk.npc.gov.cn/
答:应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。可分别确认日常申报、增减员、缴费核对是否包含,以及首次开户、制卡或线下办理是否另收费。签约前列明服务项目和计费方式,有助于减少争议;实际费用以双方确认的现行服务方案为准。
政策参考: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|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
答:可重点确认每月是否核对人员名单、缴费基数与金额,是否对增减员进行复核,以及是否反馈办理和扣款结果。发生错漏时,也应有清晰的沟通与纠正流程。评价服务应看可核对的交付记录,不宜仅凭口头承诺或对其他机构的评价。
政策参考: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|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
答:不一样。按印花税法税目税率表:借款、融资租赁合同为万分之零点五;买卖、承揽、建设工程、运输、技术合同为万分之三;租赁(房屋等)、保管、仓储、财产保险合同为千分之一;产权转移书据(含土地使用权出让/转让、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、股权转让、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等转让)为万分之五;营业账簿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。各税目有适用范围和排除情形,实际应先识别合同实质内容,再核对税率与优惠,不能仅按合同标题匹配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|https://flk.npc.gov.cn/
答:印花税按应税凭证和相应税目判断,不是按普票或专票判断。按印花税法税目税率表:借款合同、融资租赁合同税率为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;买卖、承揽、建设工程、运输、技术合同为万分之三;租赁、保管、仓储、财产保险合同为千分之一;产权转移书据为万分之五。此外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)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减半征收。办理前应确认合同性质和计税金额,不能直接把发票金额统一乘一个比例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|https://flk.npc.gov.cn/
政策参考: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|https://www.chinatax.gov.cn/chinatax/n810356/n3255681/c5240479/content.html
答:工会经费不能仅以是否开票判断,其计算通常与职工工资总额相关。企业应核实当地征收、拨缴或筹备金规则,以及企业适用范围和减免条件。它与企业销售收入不是同一口径,也不应简单称为"只要申报一人工资就必缴的税"。
政策参考: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|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
答:通常所说的"工商年检"指企业年度报告。企业应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信息,常规报送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。发现漏报后,应及时核实补报和经营异常名录移出要求;审计报告、报批材料等不是所有企业必办事项,应按主体类型确认。
政策参考: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|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